投资者关系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183 公司简称:生益科技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生益科技有限公司、陕西生益科技有限公司、东莞生益电子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97.31%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99.71%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管控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公司业务控制层面的内控流程包括:财务报告、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担保业务、业务外包、工程项目、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活动风险、采购管理风险、销售管理风险、资产管理风险、工程管理风险、会计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制定的内部审计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1、错报导致对合并净利润潜在影响程度 |
错报影响≥合并净利润的5% |
合并净利润的2%≤错报影响<合并净利润的5% |
错报影响<合并净利润的2% |
2、错报导致对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潜在影响程度 |
错报影响≥合并所有者权益的0.5% |
合并所有者权益的0.2%≤错报影响<合并所有者权益的0.5% |
错报影响<合并所有者权益的0.2% |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该缺陷涉及到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或涉及公司内区域性集体串通的舞弊行为; 2、由外部审计或监管部门发现的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况; 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无法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形成有效的常规性监督; 4、因存在一个或多个内部控制缺陷,导致出现内部控制出现系统性、区域性的失效,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况。 |
重要缺陷 |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公司缺乏反舞弊控制措施; 3、对于重要的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会计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满足真实性、准确性的要求。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对当期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的影响程度 |
损失≥合并所有者权益的0.5% |
合并所有者权益的0.2%≤损失金额<合并所有者权益的0.5% |
损失<合并所有者权益的0.2%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1、对于公司重大事项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虽有程序但未有效执行; 2、公司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违法违规被监管部门公开处罚; 3、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本年度上述两类人员流失率超过30%; 4、内控制度存在系统性、区域性的缺失或失效; 5、审计委员会、审计部无法正常履职; 6、前一次发现的公司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有效整改。 |
重要缺陷 |
1、公司重要的业务决策程序缺失或失效; 2、未依程序及授权办理,造成较大损失的; 3、公司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本年度流失率达到30%以上; 4、缺陷涉及到中层管理人员或关键业务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5、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内部控制缺失或失效。 |
一般缺陷 |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其直属管理的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个内控流程卓有成效地开展的内控审计工作,共提出了若干项内控一般缺陷,基本上属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管理、提升工作效能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形,对财务报告结果或公司财产安全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将由公司审计部逐项进行跟踪、直至全部整改完成。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其直属管理的公司审计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各个内控流程卓有成效地开展的内控审计工作,共提出了若干项内控一般缺陷,基本上属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管理、提升工作效能或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形,对财务报告结果或公司财产安全均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将由公司审计部逐项进行跟踪、直至全部整改完成。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述峰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8日